Showing posts with label SYNOPSIS 影片本事. Show all posts
Showing posts with label SYNOPSIS 影片本事. Show all posts
2006-11-20
嘜相害‧導演的話
嘗試一種簡潔且生猛有力,像紀錄片一般逼視真實的劇情片;嘗試集結影像工作者、表演工作者、音樂工作者,參與一部影像拍攝的工作,當作一起從事一項為底層發聲的社會運動。希望:假如影像是社會運動的武器的話,這部片是匕首;假如影像是藝術的話,這部片是一首動人的短歌。
2006-05-01
嘜相害‧本事

《嘜相害》2006∕DV∕21mins 向左走影像工作隊
《嘜相害》是關於街頭性工作者的生命故事。全片在幾乎沒有製作經費的情況下,以游擊作戰方式完成:以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長期累積的外展田野資料為基礎,結合電影、劇場工作者共同創作,將街頭流鶯的勞動和生存甘苦,編寫拍攝成21分鐘的紀錄片式戲劇(Docu-Drama)。
片中演員精準的演出,寫實而不失風格化的影像,呈現了性交易立法與執法機制問題。原來性工作者與警察同樣是高層「拚治安」的受害者,在數字的表面業績壓力下,警察與線民採取「釣魚」方式,引誘性工作者上鉤,弱勢相殘的戲碼,活生生地上演。
STREET SURVIVOR, a short narrative documentary, tells a story about sex workers’ life in Taiwan. The thorough field research from Collective Of Sex Workers And Supporters (COSWAS) develops very believable characters in STREET SURVIVOR. The great performance of film and theater actors casts the light on the problem in the policy of abolishing publicly registered prostitutes and the system of the law enforcement. Under the pressure from the upper level government, Taiwanese policemen sometimes set up traps to arrest sex workers to demonstrate their work performance. In STREET SURVIVOR, the first-person voices of a policeman and a sex worker tell us how they try to survive this cruel game on the street……
嘜相害‧製作背景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八十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一、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者。
二、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意圖賣淫或媒合賣淫而拉客者。
前項之人,一年內曾違反三次以上經裁處確定者,處以拘留,得併宣告於處罰執行完畢後,送交教養機構予以收容、習藝,期間為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
(中華民國 80 年 6 月 29 日公佈,施行至今)
因為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這項「罰娼條款」,這些地下經濟的從業婦女,不被認定為「勞動者」來保護,她們的生計受到罪罰、釣魚的威脅。
社秩法80條「二人做、一人受罰」的規定不但不合理,更形成荒謬的法律漏洞:高層官員為求政治表現,要求破案數字、嚴格實施績效評比,部份不肖員警為了最簡便方式達成業績,買通假嫖客,用卑劣的「釣魚」手段陷人入罪,取締流鶯。台灣有多少女人以性工作為生,承擔福利制度的漏洞,讓社會減少了更多燒炭族,政府真的需要花費這麼多警力資源,為難她們最後的謀生之路嗎?
性工作除罪,是勞動者求生的呼喊,只要你參與,就是多一分力量。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一、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者。
二、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意圖賣淫或媒合賣淫而拉客者。
前項之人,一年內曾違反三次以上經裁處確定者,處以拘留,得併宣告於處罰執行完畢後,送交教養機構予以收容、習藝,期間為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
(中華民國 80 年 6 月 29 日公佈,施行至今)
因為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這項「罰娼條款」,這些地下經濟的從業婦女,不被認定為「勞動者」來保護,她們的生計受到罪罰、釣魚的威脅。
社秩法80條「二人做、一人受罰」的規定不但不合理,更形成荒謬的法律漏洞:高層官員為求政治表現,要求破案數字、嚴格實施績效評比,部份不肖員警為了最簡便方式達成業績,買通假嫖客,用卑劣的「釣魚」手段陷人入罪,取締流鶯。台灣有多少女人以性工作為生,承擔福利制度的漏洞,讓社會減少了更多燒炭族,政府真的需要花費這麼多警力資源,為難她們最後的謀生之路嗎?
性工作除罪,是勞動者求生的呼喊,只要你參與,就是多一分力量。
2006-04-30
430性工作除罪大遊行
反業績壓迫小員警‧反釣魚欺負苦流鶯
關心性工作權益、反對性道德污名的朋友們,趕快,時間空下來。
2006年0430,四月三十日,星期日下午3:00-5:30,在勞動節前夕,日日春邀請大家一起來「性工作除罪」大遊行。和6:00-8:30「看見小姐」放映及論壇。
我們上次遊行,已是2004年三月總統大選前的事了,那時,大家一起要求藍綠總統候選人,刪除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的「罰娼條款」,藍軍戰哥不理我們,綠軍扁哥有點點改邪歸正,表白立場說:「傾向支持『不處罰賣性者』」,但當時因勵馨婦團主張修改成「罰嫖」,扁營就說等社會公共討論達成共識再說。
「再說」,意思就是等民間婦團的娼嫖罰不罰的對決吵清楚了,政客再選邊站。
當然,現在就是繼續抓、繼續罰,抓罰下,最底層的性工作者,仍是現在最慘一族。在政客只要數字表現的績效評比下,部份員警為求用最簡便方式拿到績效,有的買通假嫖客、或以各種卑劣手法,用「釣魚」方式抓流鶯,讓流鶯最後一條謀生之路都被如此折磨。而台灣又有多少女人是以此為生,才讓社會減少了更多「燒炭族」。這些地下經濟的從業者,從來不在勞委會保障的勞動範圍內。她們從不被認定為「勞動者」來保護,反而是以罪罰、釣魚來剝奪生存權。
性工作除罪,是勞動者求生的呼喊,只要你參與,就是多一分力量。
「性工作除罪」車隊遊行
* 遊行時間:2006年4月30日(星期日)下午3:00集合至5:30
* 集合地點:萬華龍山寺對面廣場(廣州街上,近捷運龍山寺站)
* 車隊遊行路線:萬華龍山寺→台北市警察局(中華路)→勞委會(延平北路)→萬華西昌街地藏王廟
* 遊行方式:以摩托車隊為隊伍行進方式,沒車的就給人載。用車隊是為節省行進時間,得以至三個定點表達訴求,並把省下時間,用紀錄片、短片、戲劇展演的方式表達問題和內容。總之,日日春會努力讓活動趣味又有意義啦。
「看見小姐」紀錄片放映及論壇
* 活動時間:2006年4月30日(星期日)晚上6:00集合至8:30
* 活動時間:萬華西昌街地藏王廟(廣州街與西昌街口,近龍山寺)
關心性工作權益、反對性道德污名的朋友們,趕快,時間空下來。
2006年0430,四月三十日,星期日下午3:00-5:30,在勞動節前夕,日日春邀請大家一起來「性工作除罪」大遊行。和6:00-8:30「看見小姐」放映及論壇。
我們上次遊行,已是2004年三月總統大選前的事了,那時,大家一起要求藍綠總統候選人,刪除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的「罰娼條款」,藍軍戰哥不理我們,綠軍扁哥有點點改邪歸正,表白立場說:「傾向支持『不處罰賣性者』」,但當時因勵馨婦團主張修改成「罰嫖」,扁營就說等社會公共討論達成共識再說。
「再說」,意思就是等民間婦團的娼嫖罰不罰的對決吵清楚了,政客再選邊站。
當然,現在就是繼續抓、繼續罰,抓罰下,最底層的性工作者,仍是現在最慘一族。在政客只要數字表現的績效評比下,部份員警為求用最簡便方式拿到績效,有的買通假嫖客、或以各種卑劣手法,用「釣魚」方式抓流鶯,讓流鶯最後一條謀生之路都被如此折磨。而台灣又有多少女人是以此為生,才讓社會減少了更多「燒炭族」。這些地下經濟的從業者,從來不在勞委會保障的勞動範圍內。她們從不被認定為「勞動者」來保護,反而是以罪罰、釣魚來剝奪生存權。
性工作除罪,是勞動者求生的呼喊,只要你參與,就是多一分力量。
「性工作除罪」車隊遊行
* 遊行時間:2006年4月30日(星期日)下午3:00集合至5:30
* 集合地點:萬華龍山寺對面廣場(廣州街上,近捷運龍山寺站)
* 車隊遊行路線:萬華龍山寺→台北市警察局(中華路)→勞委會(延平北路)→萬華西昌街地藏王廟
* 遊行方式:以摩托車隊為隊伍行進方式,沒車的就給人載。用車隊是為節省行進時間,得以至三個定點表達訴求,並把省下時間,用紀錄片、短片、戲劇展演的方式表達問題和內容。總之,日日春會努力讓活動趣味又有意義啦。
「看見小姐」紀錄片放映及論壇
* 活動時間:2006年4月30日(星期日)晚上6:00集合至8:30
* 活動時間:萬華西昌街地藏王廟(廣州街與西昌街口,近龍山寺)
Subscribe to:
Posts (Atom)



